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13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符合申报条件,并未列入信用记录“黑名单”的企业。
(1)申报范围:总体具备大范围、深层次的工业数据采集、异构协议转换、边缘计算、数据汇聚及分析交互等能力;开发部署一定数量的云化工业软件、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或工业APP;实施多个典型应用场景,形成生产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安全生产、能源管控、远程服务、供应链管理、产融合作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部署安全防护模块或组件,确保接入安全、设备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在平台边缘计算或人工智能应用中,具备关键零部件的安全可靠能力;
(2)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服务企业用户达到100家以上,或连接服务供应链产品/工业设备10000套以上;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编写《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补助申请表》和《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报告书》(附件1、2)。
.补助标准对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
.申报条件(1)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项目数字化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投入及数字化、网络化设备设施投入、通信资PG电子用户评价费等),项目已完成。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编写《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补助申请表》和《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报告书》(附件3、4)。
.补助标准对成效明显的项目,按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工业设备“上平台”。支持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
.奖补标准(1)工业设备“上平台”。 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最高2000元全额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企业应出具信用承诺书(模版见附件6),并提供于提交申报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光盘含Word版和扫描的PDF版,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余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站下载。装订要求:在封面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报时间等。
本申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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