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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G电子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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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1-13 11:49:0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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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平台开发与系统集成平台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包1(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平台开发与系统集成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自2025年05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自2025年05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PG电子优惠活动关文件证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PG电子优惠活动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5〕18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4〕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七)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